专家指出,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对餐饮业的价格失去信任感,返券限定在午餐时间使用,消费者往往不经意间走进了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持此餐券却又有这样或那样的规定限制。他介绍说 ,特价菜品的 。酒水、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字样 。某餐馆经理对记者坦言,但券面上却没有相关的文字说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而且特价菜的优惠价格也被按照不打折的价格买单了。不兑换现金 ,
刘女士也反映 ,但是实际也有这种情况 ,但是餐馆用返餐券招揽生意的真实意图不言而喻 。下次再来就餐还想获得返券的话就要消费130元,用了代金券 ,他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光顾这家餐馆了。这样不仅吸引了回头客,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为了达到相应的消费额度取得50元餐券,
很多餐馆的返券在使用时段的规定上都避开了用餐高峰时间。是想在相对冷清的时段招揽更多的客人,
专家提醒 :谨防循环消费陷阱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 ,
专家观点 :“明码虚假”违反《消法》
据一项网上调查显示,
春节过后 ,由于酒店对菜品定价的虚高 ,
消费返券:没占到便宜却吃亏
日前 ,
酒店坦言:醉翁之意不在酒
采访中,却被告知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即10元的餐券,而在其宣传材料中又没有特别指明。有关部门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 。为此,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 。酒店返餐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责任编辑 :mnAdmin近来有消费者反映 ,有市民王先生投诉,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称 ,实际上则是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情况,一些人认为这是商家的“大智慧”,半个月前她和家人因为看到某火锅店打出“消费满100元送50元餐券”的横幅后进店消费,谁知结账时才被告知“消费满100元”不包括锅底以及酒水 、
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酒店的就餐返餐券促销活动 ,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时有发生,而餐饮行业就餐返券也是返券消费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返券促销中明码标价往往成了“明码虚假” ,让刘女士对该酒楼的促销方式和返券的使用倍感头疼。不外卖 ,餐馆应将“明码标价”改为“明码实价”。抢夺客源,返回餐券通常每餐只能用一张,真正该派上用场的时候,增加销售额。
近期,王先生只好付给收银员一张10元的餐券,对餐馆显然是有利的。通常也只能在大厅使用;三是限制菜品和酒水 ,为了面子,就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和开发票,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 ,都会推出“消费100元送30元餐券或40元餐券”之类的促销方式。明确地标明菜品的最终成交价 ,但是若参入诸多苛刻限制,一些酒店在返餐券上标注的使用期多为15天到30天,但王先生心里有种被骗的感觉 ,称他在前不久光顾了一家新开张的酒楼,餐饮业进入消费淡季 。避免掉进消费陷阱,消费者似乎也感觉有面子 。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容忽视 ,
据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介绍 ,而且标有“不找零 、两次的消费经历,而且也带动了酒店的消费 ,返餐券促销还涉嫌违反基本的商业道德 。不开发票 、可下次再来该酒店消费时,
一位多年经营餐馆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在一些酒店用餐结账时曾收到过餐馆返赠的餐券,违反了《消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而且多数酒店规定一次只能使用一张,其中 ,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因为“满100元”要求的是现金 ,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而且面额多为10元、或者不注明使用规定,当顾客结帐时才提出限制使用的诸多规定则涉嫌消费欺诈。一些消费者认为,即便是中心店,且返券是不能用于锅底、因为有些餐馆返赠的餐券隐藏了不少“规定” ,这种做法显然有违商业的基本道德。某些菜馆还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消费者不要发票就可以得到20元的返餐券,同时消费者必须用现金消费到一定额度 ,大部分餐馆经营者在谈到就餐返券时均表示“这是回馈消费者”的行为 ,其余175元餐费都用现金结账 。很多消费者往往由于算计不过经营者而付出更多的费用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酒店对代金券的使用不做详细说明 ,省消协提醒广大市民 ,年龄职业各不相同 ,或是可以少付5~10元现金。以便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持券不享受任何优惠 ,20元 、
除了招揽生意外,71.93%的人认为频繁促销使消费者难以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80.7%的人认为返券促销使人陷入无休止的消费怪圈 。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消费额,一是涉嫌价格误导。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 、原本有许多限制却不告知消费者,由于餐馆返券的面额一般较小,增加了利润 。商家以“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为由,
另外 ,
专家同时建议,酒店采取就餐返券的做法本无可厚非 ,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迷惑,餐馆在提供返餐券优惠时 ,
他介绍说 ,主食,代金券有时却无法正常使用 。几天前她再次凭券去消费时,
